不只成長,還要倍增:高績效CEO掌中的90個關鍵指標



博客來

博客來

嗨!

您正在找 不只成長,還要倍增:高績效CEO掌中的90個關鍵指標 這本書嗎?

這本 不只成長,還要倍增:高績效CEO掌中的90個關鍵指標 在博客來就可以買的到!

而且在博客來訂購 不只成長,還要倍增:高績效CEO掌中的90個關鍵指標 還享有優惠價唷!

還有博客來會不定期的舉辦一些如購物金贈送或是使用折價券折抵的活動,

購買 不只成長,還要倍增:高績效CEO掌中的90個關鍵指標 自己可以選擇是否要使用7-11取書(貨)服務,亦或是選擇使用宅配到府服務,真的很方便!

底下是 不只成長,還要倍增:高績效CEO掌中的90個關鍵指標 的內容簡介



同業衰退,我成長!同業成長,我超越!陳宗賢教授以專業總經理或執行長身分40年來主導70家企業成長、超越的管控指標與執行對策全部無私分享。身為企業主或高階主管的你只要管到位,創造高績效就易如反掌!

作者簡介

陳宗賢

現為國內知名的經營管理名師,也是國內唯一擔任過69家企業的專業總經理與執行長,通達企業全方位運作實務和理論架構的專業顧問師兼講師,輔導顧問案超過2000多家企業,涵蓋各行各業。近年來更獲得企業界給予「亞洲的彼得杜拉克,華人界的經營管理大師」美譽。手中主持或輔導過的知名企業有:

1986-1996寶島集團:由65家連鎖拓展至500家以上,完成小林眼鏡併購案
1989-1992昆盈企業:帶領昆盈成為世界第二大廠,併購世界滑鼠創始廠MSC
1990-2012ASO:成為鞋業連鎖的領導品牌
1992 一之鄉:建立蜂蜜蛋糕形象
1992-2000旗標出版集團:電腦圖書雜誌代表企業
1993-1995明安國際:成為國際高爾夫球桿領導品牌
1994-1995美體小舖:美化生活
1995-1997ViewSonic:成功打造為國際知名品牌
1998-2001奇威名品:帶領服飾為主的奇威行成為台灣第一大連鎖的奇威名品
1999 曾記麻糬 :網路行銷
2000 味丹:提升行銷效益
2002-2004詩威特: AI-15成功重塑品牌定位
2005-2006歐德傢俱:成為系統櫥櫃傢俱領導者
2005-2012康普森:從小貿易公司成長為台灣最大保健食品進口商
2006-2008大學光學:將眼科診所與眼鏡連鎖結合,並透過併購成為第三大連鎖
2010- 正成集團:成功佈局大中華區市場
還有諸多不勝枚舉的企業,在陳宗賢教授的輔導下、授課中,企業呈倍數成長。

  • 出版社:致鼎人資管理顧問公司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13/01/01
  • 語言:繁體中文


商品網址: 不只成長,還要倍增:高績效CEO掌中的90個關鍵指標

博客來











店長操作手冊(增訂七版)



成大事必須學會的65招馭人術



你是員工心目中的好主管嗎?



做自己的伯樂:職場問題自己搞定



方法總比困難多



點石成金的常勝教育:達成目標的人才培育法



員工績效考核技巧



新人力時代



人力資源管理:全球經驗本土實踐(Noe-Fundamentals of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7e)



就吃你這一套:用人的最高境界



輕鬆管理



醫療產業人力資源管理





博客來











志在創業:設計師創業8堂必修課



魔法與胡同:融合科技與人文,當代創投啟示錄



無本創業:創業從失業開始



開創自己的百萬年薪



在家工作賺到100萬



35歲前,一定要有的創業力



行家這樣開餐廳:懂得眉角,經營就上手!



賺大錢有這麼難嗎?



夢想的修練:徐重仁、徐安昇父子的創業筆記



「零」資本創業



想創業,你要有不一樣的腦袋:沒用、愚蠢、不可能,別人都不認同的想法就是你的黃金商機



服飾採買決勝創業術:新手、老鳥、網拍、開店都必備的韓國&中國批貨實戰寶典!



絕讚餐飲管理:提升業績與工作氣氛的「讚美表單」



沒有賣不出去的貨



如何擁有自己的小咖啡館



為什麼創業會失敗?站在八大明師的肩上學會創意-創富-創新





商品網址: 不只成長,還要倍增:高績效CEO掌中的90個關鍵指標

博客來



每年約有2萬名外勞逃跑,造成雇主極大困擾,但外勞逃跑如何認定?就服法56條規定「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視為行蹤不明,但實務常有爭議,勞動部近日以函釋確認構成要件,其中明定即使外勞以電話或通訊軟體等聯繫,或是外勞已經同意安置或變更住宿地點,但若雇主或地方政府無法確認為本人或明確掌握行蹤,仍視為逃跑。

來台工作外勞行蹤不明,是雇主最頭痛的管理問題。據統計,每年行蹤不明外勞約1.9萬人。

由於外勞行蹤不明應由雇主通報,以往外勞團體曾質疑雇主謊報外勞逃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最近整理過往個案認定標準及實務運作原則,訂定構成要件認定及處理原則。

勞發署表示,不少外勞逃跑後,每天打電話給雇主,就是不透露地點,很難認定構成就服法56條所稱「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因此該函釋明定,即便外勞以單向、雙向通訊軟體或電話聯繫雇主,雇主無法確認通訊者為本人或無法掌握行蹤者,仍構成「失去聯繫」。

此外,若外勞已同意安置或通報變更住宿地點,但未居住於安置之處或該住宿地點,致雇主及地方主管機關無法明確掌握其行蹤,亦構成「失去聯繫」。

此外,很多外勞在聘僱期滿前一天逃跑,因此雖然連續曠職「三日」才構成逃跑,但函釋規定,若是入國未滿三日、轉換雇主期間,或聘僱許可期間剩不到三日等情形,外勞失去聯繫無法掌握行蹤,仍視同逃跑。

至於外勞離開雇主住所到朋友或親戚處所居住,若朋友或親戚未向地方主管機關通報,或是通報後,地方主管機關前往訪視未發現外勞,且未三日內連繫上,也構成逃跑。



博客來 博客來網路書店
F185D825FDE8C198
arrow
arrow

    julieq6mn304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